他发了这条微博,百度索赔500万!
今年8月,网友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接到了法院的传票,原因是其在3个月前发的一条关于百度CEO李彦宏的微博段子。
百度方面要求这名网友赔偿500万,并在微博置顶道歉30天。
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如何?500万赔偿是否合理?“脱口秀”段子的界限在哪里?
当事网友置顶的微博截图。
微博发“脱口秀”段子讽刺百度
网友被起诉索赔500万
网友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是新浪微博上“加V”的博主,其微博认证是“知名搞笑幽默博主”,粉丝数3.1万。
8月29日,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置顶了一条微博,并称这条微博将置顶3年。这条微博中其自述是名编剧,并讲述了因写了讽刺百度的段子而被告的来龙去脉:
今年五月份,其写了一条关于百度的段子,只存在了不到三天微博就被屏蔽。
到了八月份,其收到法院传票,才知道被百度告了。
百度的诉讼请求主要是两点:让其微博置顶道歉30天;赔偿500万。
网友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微博截图
那么,其在五月份写的那条惹是生非的段子,到底是什么内容呢?
据其置顶微博所贴的图,这个段子的内容如下:
“百度发布声明称,李彦宏有小三和私生子传闻为谣言,已向公安机关报案。据悉,百度找的是网上排名第一的警局,目前案件已经进行到了给王警官汇款的阶段。#monologue#”
当事网友5月份发布的段子。
而据百度百科,“Monologue是美式脱口秀的一个传统环节,后经中国网友发扬光大风靡微博,在微博搜索#Monologue#标签即可看到大量此类段子,它们的语言特点是:前半段是真实新闻,后半句是戏谑调侃。”
当事网友称“拒绝了调解”
百度称“以法院判决为准”
“意外,特别意外。没想到会因为一条讽刺性的段子被告。”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。
在他看来,脱口秀是基于事实的讽刺,具有评论、批评、监督的功能。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提到,百度是第一个对自己提起诉讼的机构。
据悉,该案于28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,但没有结果,法院让双方再补充证据,下一次开庭时间未定。
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称,对方律师也认为段子的前半部分没有问题,“完全引述百度的辟谣声明,完全没有曲解,没有断章取义,也没有修改”,但问题在后半句,百度方面认为这是造谣行为。
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在其8月29日的置顶微博提到:
“关于赔偿数额我请教了律师,按照律协的指导价格,500万的赔偿金额,请一个律师的标准收费应该是26万。
这个金额对一个个人来说压力很大,对一个没有做错任何事的个人来说简直荒唐,所以大多数被告会选择调解,道歉了事。我们拒绝了调解。”
并提到“关于500万的损失赔偿依据,对方称是‘估算的’”,“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,其他不便多说。”
网友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微博截图
目前,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找来律师朋友帮忙代理,也接受了网友“一毛不拔大师”的帮忙,尤其在法律咨询上。
这件事也让网友炸开了锅,有网友发问——
还有网友发现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曾于2017年发过一条关于百度索赔的微博,调侃称“赔偿数字是不是参考的这条?”
网友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微博截图
9月4日,记者联系了百度公关部,对方表示此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,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。
记者从网上公布的起诉文件看到,百度方面称,“七点半的独角戏”的微博恶意捏造事实,对百度公司创始人李彦宏先生名誉进行贬损,其行为对百度公司的形象及社会评价造成了严重损害,已构成名誉权侵权。
律师观点:
“脱口秀”段子界限模糊
百度可索赔金额,但需法院支持
百度索赔500万是否合理?像这种以“脱口秀”的方式写段子是否造成侵权?界限在哪里?
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、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接受认为:百度有权利要求索赔金额,但最终要看法院是否支持。
网友以“脱口秀”方式写段子是否构成侵权,目前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,则应由法院裁决。
目前来说,有关“脱口秀”段子是否侵权、界限在哪里没有明确的标准,也希望法院此次能有指导性判例出台,填补空白。
上海市海华永泰(南京)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昊则认为:
网友发布的第二句如果是空穴来风,即故意捏造、虚构的事实,那么在微博上发布的确对百度构成侵权。
500万的赔偿金额只是百度的诉讼请求,是需要有法律、事实依据的,即百度方面能够证明的确造成了500万元的损失,且损失与网友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,否则将无法得到法院支持。
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万方亮律师:
如果的确捏造事实,可能构成诽谤侵权,但要求赔偿500万不现实也不合理,“赔偿一般根据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进行,三天就被屏蔽了,没有造成严重影响,如果认定了这个事实,法院一般会判决赔礼道歉,赔偿损失一般不会太多。”
对于此事,
你怎么看?
本文综合自扬子晚报(yzwb20102806,记者 李冲 马燕)、中国新闻网(cns2012,记者 张曦)获授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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